甲公司是一家生产家俱的公司,其产品在A省十分畅销,在A省的市场份额达到一半以上。2014年11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生产的家俱正在逐步打入A省。由于乙公司的产品质量好、价格合攻,造成甲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连续下降,甲公司随即召开董事会商讨对策。甲公司的董事会通过了两项决议:一是与A省其他家俱 企业签订协议,约定统一降价的幅度与步驟,以抵制乙公司的产品进入A省市场; 二是驱赶乙公司进入A省市场,3个月后再恢复市场价格在原价的2倍以上。
根据上述资料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拟定的约定家俱企业统一定价的协议属于什么性质的协议?
属于固定交个的横向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构成反垄断法上的垄断协议。
该协议是否合法?请分析其弊軎。
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该行为限制同业间的竞争,排斥乙公司的在A省的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乙公司应当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可以向反垄断执法机关控告举报,可以依法提起反垄断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