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其结构由14章组成,其中包括( )。
A、
国民大会、总统
B、
考试、监察
C、
行政、立法、司法
D、
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解析:《中华民国宪法》共十四章,一百五十七条,包括总则、人民之权利义务、国民大会、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基本国策、宪法之施行及修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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