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魏明帝鉴于汉末律令繁杂,刑罚苛重,诏令尚书陈群等人参酌汉律,制定了《魏律》十八篇。在法典体例上,把《汉律》中规定刑罚种类和刑法原则的“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全律之首,改变了过去具有总则性质的内容“既不在始,又不在终,非篇章之义”的状况,使法典的体例更为科学合理,被后来历代封建法典所沿用,这是我国古代法典编纂史上的一次重大进步;该律首次将“八议”制度明确写入法典,使封建贵族的等级特权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在内容上,在汉代《九章律》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劫略、断狱等九篇,使法典的内容更丰富,并调整了法典中与篇目不统一的内容。而“重罪十条”是《北齐律》中确立的内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正确答案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