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某以其房屋设定抵押,向王某借款。后因当地房屋过剩,房价下跌,则王某:(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抵押权的不可分性。《担保法》第51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本题中,抵押人张某对抵押物价值的减少没有过错,故抵押权人王某无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者提前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