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成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合伙人甲因个人原因,想要退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在不给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B.因合伙协议未约定明确的合伙期限,甲可以随时退伙
C.甲只有在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退伙
D.甲可以随时退伙,但是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A
B
C
D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选项A正确,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选项B错误,对于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退伙,无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须满足的前提是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所以选项CD错误。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