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012年12月,王某因欠债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于2018年7月宣告其死亡。王某与其妻夏某育有一个4岁的女儿。因经济困难,夏某将女儿送给朋友吴某作为养女,自己改嫁赵某。一年后,王某重新出现,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了死亡宣告。后王某要求与夏某恢复夫妻关系,并要求解除其女儿与吴某的收养关系,均遭到拒绝。王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

(1)简述撤销宣告死亡的条件。

(2)王某与夏某的夫妻关系能否自行恢复?为什么?

(3)王某能否要求解除其女儿与吴某的收养关系?为什么?

【正确答案】

(1)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必须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宣告。

(2)王某和夏某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被宣告死亡人的婚姻关系原则上应当恢复,但在其配偶已经再婚的情况下,被撤销宣告死亡人的婚姻关系不能当然恢复。

(3)王某不能要求解除其女儿与吴某的收养关系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宜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