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论罗钦顺的理一分殊思想。
【正确答案】“理一分殊”首先是在程颐对杨时的答书中提出的,后来成了理学当中处理各种问题的一个重要观念和方法。罗钦顺也特别重视这个命题,他用这个命题来处理人物之性。他说:
   窃以为性命之妙,无出理一分殊四字。……盖人物之生,受气之初,其理惟一;成形以后,其分则殊。其分殊莫非自然之理;其理之一常在分殊之中,此所以为性命之妙也。语其一,故人皆可以为尧舜;语其殊,故上智与下愚不移。
   也就是说,在人和物刚刚受气的时候,他们都具有相同的理,这就是“其理惟一”。等到万物具有自己的特定形体以后,就表现了不同的个体之性,这就是“分殊”。人皆可以为尧舜是从理一上说,但现实的人性各各不同,所以才会有上智、下愚的不同差别。从这个角度,罗钦顺认为:“性善”,这是从理一的角度来谈论人性,但是并没有考虑到现实分殊的人性;而“有性善有性不善”则是就分殊上说,没有考虑到理一。他认为程张等人谈论人性,是本于子思和孟子,所以认为性即是理,是善的,这个层次的人性可以被称为天命之性。但是考虑到现实的人性,他们又提出气质的概念,用来解释现实人性的差别。这样,就会出现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二分。罗钦顺反对这样的看法,他认为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就是同一个,只不过是两个名字而已,将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对立起来的说法是有问题的。朱子由于害怕人们将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看做是两个东西,提出“天命之性即太极全体堕在气质之中”,这种说法也是有问题的。因为既然说“堕”,那么这两者还是两个东西。只有用理一分殊来处理人性问题,才会没有问题。
   罗钦顺实际上是触及了一般和个别的问题。理一分殊就是一般和个别的问题。从总体上说来,万物都有“性”,人的类的总体有个共同之性,这就是理一。但是每一个个体却具有不同的现实之性,这就是分殊。但是理一就存在于分殊当中,并不存在一个实体化的统一之理。表现在人性上,没有一个实体化的一般的天命之性和一个具体的气质之性。天命就是气质的天命。气质是气,天命是理。气质之性,就是气质之理,也就是气质的天命。天命和气质之性就是一个。气流行于天地之间,其理为普遍之理,这就是“气一则理一”;万物在成形以后,就获得了自己的特殊规定,即“气万则理万”。这样在具体事物当中,天命和气质是同一个东西,不 能认为其中有两个性。
   罗钦顺的这个说法是富有辩证意义的。人性的统一性并不排斥个别性,而是要以个别性为前提。罗钦顺以其“理气为一物”的模式,结合“理一分殊”的方法,对人性给出了一个富有创造性的说明。这样避免了把性善当成一个纯粹的形而上学的抽象命题。既说明了“性善”,同时又说明了现实人性的差异。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