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张某于2019年10月8日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被保险财产包括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和床铺,保险金额分别为10000元、2000元、8000元和10000元,共计30000元,保险期限为1年。2020年5月18日张某家中意外发生火灾,火灾造成损失共计28500元,其中,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和床铺损失金额分别为8000元、1500元、8000元和11000元。事故发生时,这四项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分别为11000元、2500元、8000元和12000元,合计为33500元,无残值和施救费用。
单选题
若火灾属于保险责任,并采用单一总保险金额制承保,且采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理赔,张某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为______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我国保险公司对于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在理赔方式上有各种不同的规定,有的采取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凡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均可以在保险金额限度内获得赔偿,本次火灾造成损失共计28500元。故选项A正确。
单选题
若火灾属于保险责任,并采用单一总保险金额制承保,且采用比例赔偿方式理赔,张某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为______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我国保险公司对于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在理赔方式上有各种不同的规定,有的公司规定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比例来进行理赔。保险金额为30000元,事故发生时,这四项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33500元,300000/33500×28500=25522(元)。故选项C正确。
单选题
若火灾属于保险责任,采用分项总保险金额制承保,且采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理赔,张某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为______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分项总保险金额制即保险单列明的总保险金额为各项保险金额之和。家庭财产保险业务采取分项总保险金额制时,有两种操作方法:一种是投保人按照保险人提供的投保单所列明的投保财产的类别分项列明保险金额或者投保财产的名称及其保险金额,然后将各个类别的保险金额之和作为总保险金额;另一种是根据家庭财产的不同种类标明各个类别的家庭财产所适用的保险费率,然后按照这个保险费率分别计算不同类别的家庭财产的保险金额,最后计算保险单的总保额。本案例适用第一种,又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下,则8000+1500+8000+10000=27500(元)。故选项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