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明确提出了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是在( )。
A.1988年 B.1989年 C.1990年 D.1991年
A
B
C
D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提出了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出租、抵押”。这一条例的颁布,使地权内容迅速丰富起来。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