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A注册会计师评估认为银行存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高,为尽早识别错报,在期中审计时对截至2021年8月末的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在期末审计时对剩余期间的发生额实施了细节测试,结果满意。
    (2)客户N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500万元,回函金额400万元,A注册会计师据此提出了审计调整建议。
    (3)A注册会计师认为应付账款存在低估风险,故既选取了合计占余额80%的两家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又选取了小额或零余额账户实施函证。
    (4)A注册会计师拟对客户J公司实施函证,发现甲公司提供的地址与J公司官方网站上的地址不一致,甲公司解释这是由于J公司有多个办公地点所致,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解释合理,并按照甲公司提供的地址发出了询证函。
    (5)A注册会计师对应收P公司的款项实施了函证程序,回函显示无差异,A注册会计师实施了其他审计程序,以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不恰当。当重大错报风险较高时,应在期末或者接近期末的时候实施函证,期末审计时还应再次发函。 (2)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应该调查不符事项,以确定是否表明存在错报。 (3)恰当。 (4)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应该对J公司的办公地址进行核实,如直接联系J公司或者前往两个办公地点进行验证等。 (5)恰当。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