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订立借款合同一份,其中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将其所有的空闲院落一处作为担保;甲有权使用、收益;10年后乙归还本金,甲归还该院落;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院落由甲任意处置,对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认识正确的是( )
A.不动产作抵押而又转移占有,供抵押权人使用收益,不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类型,该担保无效
B.该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无力还款,则该院落由甲任意处置,构成“流质”条款,该约定无效。甲只能通过拍卖等方式保障其权利
C.可以认定他们之间成立典权法律关系
D.这份借款合同实际上包含一份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则从合同也无效。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对典权法律关系的认定问题
典权是不动产物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对他人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典权不是担保物权,而属于用益物权。在本题中,虽然表面上看是一种担保关系,但是实质上甲乙之间的关系为典权法律关系,而不是借款关系及其附属的担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