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三章第6节规定了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为了避免重复授权,在判断是否为同样的发明创造时,应当将两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专利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进行比较,而不是将权利要求书与专利申请或专利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比较。判断时,如果一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的一项权利要求与另一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的某一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相同,应当认为它们是同样的发明创造。两件专利申请或专利说明书的内容相同,但其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同的,应当认为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不同。例如,同一申请人提交的两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都记载了一种产品以及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其中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是该产品,另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是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应当认为要求保护的是不同的发明创造。应当注意的是,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仅部分重叠的,不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例如,权利要求中存在以连续的数值范围限定的技术特征的,其连续的数值范围与另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数值范围不完全相同的,不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
在选项A中,甲申请要求保护产品,乙申请要求保护方法,两者属于不同的技术主题,因此,两者不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选项A正确。在选项B中,甲乙两件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主题都是催化剂,但由于催化剂中活性成分的含量范围并不完全相同,属于部分重叠。因此,两者不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选项B正确。在选项C中,甲乙两件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主题都是托盘,且乙申请的保护范围包含了甲申请的保护范围,但是,两者的保护范围并不相同,因此,两者不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选项C正确。在选项D中,甲乙两件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主题都是玻璃杯,但两者的结构不同,保护范围也必将不同,因此,两者不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