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前期,定建设项目是以( )为标志。
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和开工报告审定
确定项目建设时间
确定进度安排
审查通过项目建议书
工程项目前期决策,简述为“三定”,即定建设项目、定建设方案、定建设时序。定建设项目是指决定立项,以审查通过项目建议书为标志;定建设方案是指最终决定产品方案、工程方案、技术方案和投融资方案,以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为标志;定建设时序是指确定项目建设时间和进度安排,以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和开工报告审定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