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公法”和“私法”的论述,正确的有( )(2015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48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公法与私法的分类源于古罗马法,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它是大陆法系的法律分类,不是普通法系的法律分类,C项错误,D项正确。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A项正确。一般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民商法属于私法。保险法属予民商法,属于私法,食品安全法属于行政法,属于公法,B项正确。本题应选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