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三)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由12层主楼和3层辅楼组成。施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承建该办公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41周。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d奖励(或罚款)2500元。乙方提交了粗略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得到甲方的批准。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正确答案】该网络计划中,主要控制对象有基础工程、主楼主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计划工期为41周。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事件一:可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因为地质条件变化是甲方应承担的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关键工作工期延误都可以提出索赔。
事件二:可提出费用索赔。因为乙方费用的增加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可提出费用索赔;而该项关键工作的工期延误不会影响到整个工期,不必提出工期索赔。
事件三:不应提出任何索赔。因为乙方的窝工费及关键工作工期的延误是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
事件四:不应提出索赔。因为室外工程管线材料质量不合格是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应由自己承担。
事件五:不应提出任何索赔。因为乙方采取的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是为了赶工期做出的决策,属于自身原因。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该工程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3d。关键工作中,基础工程工期的延误已获得工期索赔,主楼主体工程工期延长3d,而装饰装修工程工期缩短了1周,其余非关键工作的工期拖延对总工期无影响,总工期缩短了4d,故工期奖励对应的天数为4d,工期奖励款为4d×2500元/d=10000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乙方应得到的索赔额为:(15工日×18元/工日+40工日×30元/工日+50000元+20000元)×(1+30%)=92911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