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9.简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范围。
【正确答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4条和其他有关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如下三类:(1)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或者可能免予刑事处分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对于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第二,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第三,经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的。但是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第一,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第二,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第三,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第四,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第五,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