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某酒店总平面设计
1 . 设计条件
某基地内有酒店主楼、裙房、附属楼,西侧为汽车停车场,堆下停车库范围、地下停车 库及其出入口、城市道路、保留树木等现状如图4.3 -8所 示 。

( 1 ) 根据题目要求,在城市道路设置2 处机动车出口入口,根 据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 准》 (GB50352— 2019) 4 2. 4 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中等城市、大城市的主干路交叉口,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沿线70.0m 范围 内不应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的规定,该 2 处出入口边缘距离道路红线交叉点大于70m 。
( 2 ) 在酒店人行主入口南侧与城市道路连接设置场地人行出入口,并 设 置 300m2 入口 广场。
( 3 ) 规划设计场地的道路系统,场地内道路与建筑、广场、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入口之间联系,并满足酒店主楼环形车道的要求,并满足以下规定 :
1 ) 酒店主楼高度为 36m ,层数为 9 层 ,为高层民用建筑,按 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 B 50016— 2014, 2018年版)7. 1. 2 条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4. 0m ,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
2 ) 酒店主楼为不超过50m 的高层建筑,周边长度的 1 / 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 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建筑高度不大于 50m 的 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 30m , 且消防车登高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 物和车库出入口 。
② 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手15m 和 10m 。
③ 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且 不应大于10m 。
3 ) 基地内道路与地下车库坡道连接处设计应满足“《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 B 50352— 2019) 5. 2. 4 建筑基地内地下机动车车库出入口与连接道路间宜设置缓冲段,缓冲 段应从车库出入口坡道起坡点算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出入口缓冲段与基地内道路连接 处的转弯半径不宜小于5. 5m ; ②当出入口与基地道路垂直时,缓冲段长度不应小于 5. 5m ; ③当出入口与基地道路平行时,应设不小于 5. 5m 长的缓冲段再汇入基地道路;④当出入口 直接连接基地外城市道路时,其缓冲段长度不宜小于7. 5m 。”
4 ) 临时停车位前道路宽度小于5. 5m 。
5 ) 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 B 50067— 2014) 4.2.1 条的规 定 ,停车场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大于6m 。
( 4 ) 标注道路宽度,道路边缘距离建筑物距离,临时停车位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 5 ) 检查道路系统是否完善,核实车位数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