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下关于国家赔偿案件审理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赔偿案件审理程序[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A项正确;第29条规定:“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据此可知,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16条规定:“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前,赔偿请求人撤回赔偿申请的,赔偿委员会应当依法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C项错误;第20条规定:“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作出决定,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加盖人民法院印章。”D项错误。与行政诉讼以及行政赔偿诉讼的撤诉一致的是,国家赔偿案件是否最终能够撤诉,还要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