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考点] 预告登记
[解析]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本题中,甲由于司考复习,没有去办理登记手续,已逾3个月,预告登记已经失效,所以A错;丙可以获得所有权,但是不是基于善意取得,因为此时开发商是有权处分,故B错;预告登记自可以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3个月失效,故C对;不动产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故D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