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7.3.2条规定:沉降缝应有足够的宽度。2~3层的建筑物沉降缝的宽度为50~80mm;4~5层的建筑物沉降缝的宽度为80~120mm;5层以上的建筑物沉降缝的宽度不应小于12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