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述我国引渡法的主要制度。
【正确答案】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规定了如下主要制度:
   (1) 引渡的原则
   中外引渡合作应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并不得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外引渡应通过外交途径联系。我国外交部为指定的进行引渡的联系机关。但是,如果引渡条约对联系机关有特别规定的,依照条约规定。
   (2) 外国向我国请求引渡
   外国向我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时才准予引渡:第一,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按照我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第二,为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引渡请求所指控的犯罪必须依双方的法律均可判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6个月。
   我国有关主管机关在审查引渡请求时,可基于法定情况拒绝引渡。这些情况有两类:一是“应当拒绝引渡”的情形;二是“可以拒绝引渡”的情形。前者包括:被请求引渡人具有我国国籍;政治犯或我国已给予受庇护权利的;军事犯罪;可能因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的;我国已对指控的犯罪作出生效判决或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被指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或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被请求引渡人曾经或可能遭受酷刑;以及根据缺席判决提出引渡请求等。后者包括:我国对引渡请求所指控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辖权,并且正在进行刑事诉讼或者准备提起刑事诉讼;由于被请求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的。
   请求国请求引渡必须出具请求书,并提供逮捕证或生效法律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副本以及必要的犯罪证据或者证据材料。而且,请求国还须保证:1) 不对被引渡人在引渡前实施的其他未准予引渡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将该人再引渡给第三国。2) 承担因撤销、放弃引渡请求或引渡请求错误而给被请求引渡人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两个以上国家就同一行为或者不同行为请求引渡同一人,应当综合考虑我国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我国与请求国是否存在引渡条约关系等因素,确定接受引渡请求的优先顺序。
   引渡审查由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进行。外交部在收到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后,对引渡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引渡法》和引渡条约的规定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符合规定,外交部则将引渡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和材料转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高级人民法院对引渡请求是否符合《引渡怯》和引渡条约关于引渡条件等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最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符合引渡条件的,由外交部报送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在必要时,可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决定。
   引渡拘留、引渡逮捕、引渡监视居住和引渡执行等由公安机关进行。
   (3) 我国向外国请求引渡
   我国向外国请求引渡通过我国外交部进行。在紧急情况下,在向外国正式提出引渡请求前,可以通过外交途径或者被请求国同意的其他途径,请求外国对有关人员先行采取强制措施。引渡、引渡过境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请求所需的文书、文件和材料,应当依照引渡条约的规定提出;在没有引渡条约或者引渡条约没有规定时,可依《引渡法》有关规定提出;被请求国有特殊要求的,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被请求国的特殊要求提出。如果被请求国就准予引渡附加条件,对于不损害我国主权、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可以由外交部代表我国政府向被请求国作出承诺;对于限制追诉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于量刑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