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周某为抢劫财物在一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的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认定。承继的共犯,即指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一部分实行行为之后,后行为人以共同实行的意思参与实行犯罪的情况。承继的共犯人,只能对与自己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的结果承担责任。本案高某在周某抢劫时中途加入,成立共犯(承继的共犯)。本案关键在于高某加入时周某的抢劫行为是否结束。抢劫罪主要客体是财产权,所以,应以抢取财物作为犯罪既遂或过程结束的标志。周某抢取财物前高某加入,并在“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表明高某不仅是中途加入,而且也具有抢劫的认识和故意,应成立抢劫的共犯,故A、C、D项正确,B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