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系生产A系列化妆品和B系列护肤护发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将A化妆品160盒与B护肤护发品60盒组成成套消费品,与某食品公司换取物资,用于发放职工福利。A化妆品当月销售价格680元/盒,B护肤护发品当月销售价格为290元/盒。
(2)将生产成本为38500元的新产品C化妆品与生产成本为17500元的痱子粉组成成套化妆品与某机电设备公司换取生产设备一台。痱子粉的当月销售价格为25000元。
(3)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香粉,关税完税价格为60000元,缴纳关税35000元,取得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和消费税完税凭证。当月将其中的80%用于连续生产化妆品,20%用于连续生产护肤护发品。
(4)以价值80000元的材料委托其他厂加工D化妆品,支付加工费55000元,D化妆品已收回,受托方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可参照。(化妆品的成本利润率是5%,消费税税率是30%;护肤护发品的成本利润率是5%,消费税税率是8%)上述业务提及的销售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要求: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该公司上述第(1)笔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将A化妆品与B护肤护发品组成成套消费品用于换取物资,应全额征收消费税,且应按当月同类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
应纳的消费税=680×60×30%+290×60×30%=17460(元)。
问答题 该公司上述第(2)笔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应按同类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对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商品销售的,应全额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38500×(1+5%)÷(1-30%)+25000]×30%=24825(元)。
问答题 该公司上述第(3)笔业务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以及可以抵扣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从国外进口货物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
进口香粉应纳消费税=(60000+35000)÷(1-30%)×30%=40714.29(元)。
将从国外进口香粉的80%用于连续生产化妆品,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20%用于连续生产护肤护发品,不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
允许扣除的消费税=40714.29×80%=32571.43(元)。
问答题 该公司上述第(4)笔业务委托加工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于提货时由受托方按其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代收代缴消费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代缴消费税=(80000+55000)÷(1-30%)×30%=57857.14(元)。
问答题 该公司应申报缴纳的消费税总和。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该公司应申报缴纳的消费税合计=17460+24825-32571.43=9713.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