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李某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敢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无因管理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本题中,李某的行为,主观上虽然不排除为了自己的利益,但是确有为避免张某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的意思,且客观上也实施了管理行为,此管理行为既无法定又无约定义务,因此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构成了无因管理行为,选项C正确,选项AB错误。
选项D考查的是无因管理的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可知,无凶管理一经成立,就在无因管理人与本人之间成立了无因管理之债,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中,张某和李某之间成立了无因管理,管理人李某可以要求张某偿付自己为李某固房支付的必要费用,据此,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