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4月的某一天,消费者黄先生在山东青岛某酒店与朋友一起聚餐饮酒时,由于坐姿不当,在身体后靠时,椅子后翻,其本能地伸出左手去支撑身体,却伸到了包房内的玻璃柜柜门上,而柜门上的玻璃恰巧破损一半,导致黄先生的左手腕及手指当即被割破,后到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左手腕的一根肌腱和一根静脉被割断,神经受损,并立即住院进行了手术治疗。共开支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4200元。事后黄先生就赔偿问题与该酒店交涉无果后,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消费者认为:客人在酒店就餐时受伤,酒店在保护客人人身、财产安全上有过失,酒店就应该赔偿损失;而酒店则认为:消费者是自己不注意导致的划伤,与酒店无关,且出事后,酒店也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尽到了救助义务,不应承担责任。根据本主题相关内容,判断酒店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当地消费者协会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其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或者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本案中,由于商家提供的服务设施上有瑕疵(柜门破损),与黄先生摔倒划伤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虽然酒店采取了积极的救助措施,但并不能免除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消费者故意损伤自身。至于消费者,由于自身行为不当,导致受伤,亦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调解,商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护理等费用210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