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7年4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20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甲公司4月13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______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在总价法下,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按扣除商业折扣,但不扣除现金折扣的总价计算,则销售额=200000×(1-10%)=180000(元);增值税=180000×17%=30600(元);应收账款=180000+30600=210600(元);现金折扣=210600×2%=4212(元);实际收到的价款=210600-4212=2063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