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公司是一家大型工业企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下列业务中,销售单价除标明为含税价格外,其余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A公司2004:年发生的业务资料如下:
(1) 2004年3月12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给B公司一批商品,销售价格为80万元,销售成本为60万元,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该批商品分4年还清,每年收款一次,其中2004.年3月25日已经收到B公司交来的当年应收款20万元。
(2) 2004年8月1日收到C公司的通知,声称由于A公司售出的商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此商品是2004年6月销售给C公司的,销售价格200万元。A公司在实地检查之后认为商品质量确实存在问题,同意了C公司的退货,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给C公司,C公司的退货已经运回A公司。
A公司的会计对于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对事项(1)中涉及的业务,确认销售收入8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60万元;对于事项(2)中涉及的业务,冲减2004年6月的销售收入200万元以及相应的成本和税金等。
[要求]
判断A公司的会计对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简述理由并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中涉及的业务,A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根据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如果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事项(2)中涉及的业务,A公司的会计处理也不正确。因为根据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终了前(12月31日)退回,冲减退回月份的营业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因此A公司对于退回的商品应冲减2004年8月的销售收入200万元以及相应的成本和税金等,而不是冲减2004年6月的销售收入以及相应的成本和税金等。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重点考查了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会计处理,包括分期收款方式和销售退回等,对于特殊情况下商品销售的会计处理,考生尤其需要重点掌握,吃透其本质。对于事项(1),应该注意的是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如果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事项(2),商品销售退回应分为:当年销售商品当年退回、以前年度销售商品当年退回、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商品退回几种情况,如果掌握了这几种情况,考生就找到了解决事项(2)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