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教育思想。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和韩非子。法家教育思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培养“能法”“耕战”之士
耕,即农耕;战,即作战。商鞅主张国家施教,必须以培养“耕战”之士为目的。韩非在商鞅的基础上提出教育要培养“智术之士”“能法之士”。这些“智术能法之士”必须具有“远见而明察”“强毅而劲直”的品质,就是说他应该在思想上具备进步的历史观和变革思想;在政治上具有敏锐的观察力;有坚定地执行法治路线的坚强毅力和刚直的品质。
(2)“人性利己说”与教育作用
法家认为人性是自私的,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法家的“性恶论”是绝对的“性恶论”,法家强调法制对改造人的自私品质的作用,主张严格要求,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法家忽视了自我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其结果必然走向惩罚主义。
(3)“以法为教”与“以吏为师”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是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提出的教育主张,其首倡者则是商鞅。这是法家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的一个基本概括,它要求对社会实行普遍的法治教育,使维护封建统治的政治、经济、思想、文教等法令妇孺皆知,深入人心;同时也点明了商鞅、韩非所倡导并在秦国实行的法治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实现手段。韩非子不仅反对儒家教育,对当时诸子私学教育,也完全持否定态度。明确提出了“禁二心私学”的主张。
尽管法家不少主张适应了完成统一的需要,但法家对通常人们所理解的教育持否定态度,因此,所采取的教育措施也否定人的价值、否定人类文化知识的积累、否定学校教育。法家教育思想用于实践,不仅会摧残教育本身,还会窒息思想、文化的发展,这是已为历史发展所证明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