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如何理解文学创造的客体是特殊的社会生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文学创造的客体的特殊性:
①文学创造的客体是整体性的社会生活。文学艺术和科学认识所反映的社会生活的差异在于:前者是整体的社会生活,后者是某一方面或某一层次的社会生活。所谓整体性的生活,是指既不局限于某一方面,也不局限于某一层次,而是多方面生活的交融、渗透,是现象与本质、具体与一般相统一的社会生活。文学艺术反映的生活就具有这种整体性。
②文学创造活动的客体是具有审美价值的或审丑价值的社会生活。文学要创造美,要激发人们的美感,就必须努力去发现、反映那些具有审美价值的生活,而对那些不具有审美价值甚至与美对立的事物,则必须进行审美提炼和转化,使之在进入艺术作品之后具有审丑价值。
③创造的客体是作家体验过的社会生活。文学创造的客体是整体性的、具有审美价值的或可以转化为审美价值的特殊生活,因为没有人对客体的感觉,客体就不能现实地成为人的客体。同样,当某种生活不与作家发生关系,作家没去体验它,即感受、体味、思索他、与之发生情感交流时,它就不会成为作家描写和表现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