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5.  下列哪一项证据不属于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考点] 考查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事项。
《民诉解释》第96条第1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1)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2)涉及身份关系的;(3)涉及《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诉讼的;(4)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5)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故A项不属干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内容,应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