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016 年12 月 10 日,某省 A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 腿肠不符合国家标准,其生产、销售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 规定。A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对甲食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 20 万元的行政处罚。

问题:

问答题

如果甲食品有限公司不服 A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向哪个 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可以向A 市人民政府,或者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 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果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复议决定,甲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谁?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复议机关和A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共同被告。根据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以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经过复议的行政案件,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