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桂林某旅行社接待了来自西安的由20位老人组成的“夕阳红”旅游团,该旅行社派张某作为该团的导游,在参观游览的过程中,张某对游客反复说,大家到桂林来一次不容易,既然来了,就应该多看几个景点,为此向每位游客多收了160元费用。为了能挤出时间参观这两个景点,张某便缩短了原计划景点的参观时间,使得大家在预定景点停留的时间很短,甚至没时间拍照,加上都是老年人,加了两个景点,使得游客疲惫不堪。旅游活动结束后,许多游客感到没有达到预期的游览目的,对张某额外增加景点的行为非常不满意,因此该团集体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问:(1)导游员张某能否自行改变旅行社的接待计划,增减旅游项目?
(2)对张某应该给予怎样的处罚?
【正确答案】1.不可以。《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张某擅自改变了旅行社的行程安排,违反条例规定。
2.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张某的行为属于擅自增加旅游项目,按照条例规定应暂扣导游证3~6个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