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乙是A 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 市甲处借了5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 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 万元人民币,但丙到期未付款,且乙一直没有要求丙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 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以自己没钱偿还,且丙未支付货款为由拒绝偿还。法院如果判决丙支付货款,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判决。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