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是一名旅行爱好者,爱好爬山。4月1日,甲在乙旅行社处购买了“香格里拉五日游”服务。随后,乙旅行社将甲与其他18名购买了同一服务的游客“打包”转让给香格里拉当地的丙旅行社。旅游过程中,甲将相机交给丙代管,丙因代管不善丢失该相机,损欠约3万余元。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 A.甲一旦发现乙旅行社的“转团”行为,可以要求乙旅行社履行合同,如果乙旅行社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甲可以解除合同
  • B.即便丙已经事先向刚员声明贵重物品一定要带到身边,丙仍应向甲承担责任
  • C.乙旅行社应当与丙旅行社对甲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 D.如果在选任上,乙旅行社尽到了审慎义务且丙旅行社有合法资质,乙旅行社就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10条第2款规定,旅游经营者擅自将其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损害,请求与其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和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该《规定》第22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为旅游者代管的行李物品毁损灭失的,旅游者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如果是由于旅游者未听从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事先声明或者提示,未将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由其随身携带而造成的,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服务者不承担责任。B选项正确。“转团”行为系一方合同主体,未经相对方的同意,将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相对方不同意转让的,当然可以要求由原订立人继续覆行。原订立人不能履行或者明确表示不履行的,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A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