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9年)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五)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故本题判断错误。[备注:2020年7月25日第4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行了修订,新的规定中与本题相关的法条内容没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