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依照我国《森林法》规定,依法转让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使用权的限制条件是( )。
A.不得将其作价入股
B.不得将其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的出资、合作条件
C.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D.不得将其作为合资、合作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森林法》第15条规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3)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依照前款规定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的,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同时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本法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