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实行查账征收的某餐厅为合伙企业,2009年度经营所得10万元,该企业投资者为个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各自投资分配比例分别为:甲60/%、乙40/%,二人本年度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分别为:10000元、6000元。
   要求:计算甲、乙2009年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甲应纳税所得额=100000×60/%=60000(元)
   乙应纳税所得额=100000×40/%=40000(元)
   甲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35/%-6750-10000=4250(元)
   乙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30/%-4250-6000=175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