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正常上课期间不去上课, 被要求参加开业典礼。 教育者剥夺了学生的上课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规定,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 国家、 社会、 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