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于2013年3月 购入某上市公司股票, 2014年2月 从该上市公司分得红利10000元, 计算王先生分得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自2013年1月 1日起,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 以内(含1个月 ) 的, 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 以上至1年(含1年) 的,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王先生购入该股票满一月 但不满一年,应减半计征个人所得税。 分得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20%×50%=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