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女(13周岁)现读初中一年级,因身体发育健全平时打扮时髦,且喜好去酒吧。一日,甲女在酒吧二两烈酒下肚即觉晕晕沉沉,乙男前往搭讪并抚摸甲女身体,甲女半推半就随乙男来到一包间,二人发生性关系。当晚,酒店因人打架被警察盘查,甲乙二人被当场抓获。问: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为什么?
【正确答案】乙的行为应当定性为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由于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不理解性行为的意义与后果,也没有抗拒能力,因此为了保护幼女,只要行为人与幼女性交,就侵害了其性的决定权,成立强奸罪,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愿意。乙男在酒吧包间与甲女发生性关系,且甲女未满14周岁,乙男的行为属于强奸幼女,构成强奸罪。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