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明史·刑法志三》:“内官同法司录囚,始于正统六年,命何文渊、王文审行在疑狱,敕同内官兴安。周忱、郭瑾往南京,敕亦如之。时虽未定五年大审之制,而南北内官得与三法司刑狱矣……成化八年,命司礼太监王高、少监宋文毅两京会审,而各省恤刑之差,亦以是岁而定。十七年辛卯,命太监怀恩同法司录囚。其后审录必以丙辛之岁。……凡大审录,赍敕张黄盖于大理寺,为三尺坛,中坐,三法司左右坐,御史、郎中以下捧牍立,唯诺趋走惟谨。三法司视成案,有所出入轻重,俱视中官意,不敢忤也。”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试说明该段文字所反映的制度。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该段文字反映的是明朝的大审。大审是一种定期由皇帝委派宦官会同三法司官员录囚的会审制度,该制度为明朝独有。
问答题 试说明该段文字所反映的制度的发展、完善过程。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大审制度始于正统六年(1441年),当时限于对疑狱的会审,成化八年(1472年)初具雏形,成化十七年(1481年)成为定制,每五年举行一次。
问答题 为什么三法司对于成案“俱视中官意,不敢忤”?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凡遇大审录囚,大理寺要张黄盖,设三尺高坛,太监居中而坐,三法司官员只能坐在左右,其他官员只能侧立一旁,这说明,审判活动完全受太监的操纵。而“俱视中官意,不敢忤”说明,厂卫不仅插手司法审判,而且对审判结果有最终决定权,其实际权力远在三法司之上。
问答题 该段文字说明了什么问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大审是慎刑思想的反映,有利于皇帝控制和监督司法活动,纠正冤假错案。但宦官插手司法审判,这是封建君主专制极端发展、统治者滥用权力的结果。厂卫干预司法活动完全破坏了封建社会正常的法制状态,加速了明朝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