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关于违法性认识与犯罪故意的关系问题,学界存在哪些争论?试对各种观点加以评述。
【正确答案】对于犯罪故意的成立是否要求违法性认识这一问题,刑法理论界意见纷纭不一,主要有以下四种见解:(1) 社会危害性认识应是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违法性认识则不是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但也不能绝对化,不能排除个别例外的情况。此种见解在我国目前处于通说地位。(2) 违法性认识不必要说。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中应包括社会危害性认识,而不能包括违法性认识。(3) 社会危害性认识与违法性认识必要说。违法性认识和社会危害性认识都是犯罪故意的内容,二者必须同时具备。(4) 违法性认识必要说。违法性认识是犯罪故意成立的要件,而社会危害性认识不应作为故意成立的要件。(5) 社会危害性认识和违法性认识择一说。亦即犯罪故意的成立不是仅包括社会危害性认识,也不是仅包括违法性认识,更不是要求两者同时具备,而是两者具有其一即可。即行为人主观上不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认识,还是具有违法性认识,都可成立犯罪故意。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