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4周岁的甲意图盗窃汽车,找20周岁的乙商量,乙为甲提供了“万能钥匙”。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 A.因为甲对盗窃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
  • B.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对乙应当追究盗窃罪主犯的刑事责任
  • C.因为甲对盗窃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乙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 D.因为有共同的行为计划和因果力,故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是指构成要件和违法的共同,罪责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本案中,实行犯甲有盗窃罪的行为构成和违法性,只是因为年龄不满16周岁而不承担刑事责任。又因为20周岁的乙故意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甲、乙二人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故A项错误,D项正确。
   乙提供“万能钥匙”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帮助行为。一般来说,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因此,对乙应当追究盗窃罪从犯的责任。所以B项错误。
   间接正犯有两个重要特征:(1)将他人作为犯罪的工具;(2)行为人对犯罪进程具有支配力。本案中,乙是与甲合作完成盗窃汽车的犯罪,二人共同发挥作用和影响,实现共同的盗窃计划,不存在谁支配谁,或者谁是谁的工具的问题。故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