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4岁生日那天,纪某邀集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纪某看到一名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并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5000余元。关于纪某对该抢劫行为是否负刑事责任,下列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 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上的周岁是按过生日的第二天算起,故生日当天纪某还未满14周岁,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