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杜守才与刘艳萍是夫妻关系,育有一子杜强,一女杜萍。杜强与肖梅是夫妻,生有一子杜小强。杜守才患有严重风湿性关节炎。某日,杜强陪父亲去看病,途中遭遇车祸,杜强当场死亡,杜守才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杜守才夫妇共有私房2间,存款24万元。杜守才之弟杜守智要求参与分割其兄遗产。家庭成员之间因继承发生了纠纷。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 杜守才的遗产有哪些?
【正确答案】杜守才的遗产包括私房1间和存款12万元。因为私房2间、存款24万元属于杜守才夫妇的共有财产,因夫妻双方对各方财产没有其他协议,因此杜守才的财产为共有财产的一半。 《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杜守才夫妇共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即杜守才的遗产有1间私房和12万元存款。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杜守智是否有权参与遗产的分割?为什么?
【正确答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可知,刘艳萍和杜萍有权参与继承,杜守智无权参与继承。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杜守才的遗产应如何分割?为什么?
【正确答案】根据《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可知,杜强的儿子杜小强有权参与杜守才的遗产分割。 因此,杜守才的遗产应当一分为三,分别由妻子刘艳萍、女儿杜萍和孙子杜小强继承,三人继承的财产均等。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于1间私房的处理,根据《继承法》第29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