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追究时效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