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正确答案】(1)学生的权利。学生的权利既包括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又包括作为受教育者所特有的权利,我国《教育法》第42条对各级各类学校受教育者的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具体为:1)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2)学生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3)学生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4)学生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5)学生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学生的义务。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教育法》第43条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规定了学生的义务:1)学生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2)学生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义务。3)学生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4)学生有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的义务。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