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国政府向 IMF 借用储备部分贷款的限额为其所缴纳份额的( )。
在向 IMF 的借款中, 最基本的贷款为普通贷款, 普通贷款又分为储备部分贷款和信用部分贷款。 向IMF 借用储备部分贷款的限额为成员国份额的 25%, 正好等于成员国用 SDR(特别提款权) 或可兑换外币向 IMF缴纳的份额部分, 因此, 此贷款是无条件的, 成员国只需事先通知 IMF 即可借用, 它可被视为一国政府的储备;信用部分贷款是储备部分贷款之上的普通贷款, 其最高限额为份额的 100%, 共分四档, 每档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