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拟定的方案哪些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
   A.发起人只有现公司的全部现有股东4人
   B.新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
   C.新公司设股份100万股,拟对外募集70万股
   D.原公司现有资产总额500万元,负债200万元,发起人仅以原公司资产作为出资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79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故A不选。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故B不选。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5/%。”如果新公司设股份100万股,本题发起人至少应认购35万股,故C错。若原公司出资300万元(500—200),则不符合第81条、第85条的规定,故D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