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我国税收保全措施。
【正确答案】税收保全是当纳税义务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时,税务机关所采取的冻结、扣押、查封其财产的行为。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是:(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2)税务机关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3)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4)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税收保全措施有两种:(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由于税收保全措施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其经济利益,如果税收保全采取不当,将会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税务机关采取该措施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实施该措施的前提条件,即“有根据认为……”,不能凭主观臆断。二是执行主体必须合法,不得由法定的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执行。三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四是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五是执行范围的规定,即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六是纳税人在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七是不能滥用此权力,如果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